济宁市工商局

  • 中  文  名: 济宁市工商局
  • 官        网: http://www.jnaic.gov.cn/
  • 地        址: 济宁市古槐路30号
  • 服务热线: (0537)2883817
  • 分        享:
济宁市工商局

济宁市工商局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管理全市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

  (三)依法对全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挥、调度全市12315投诉举报网络的运行,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依法对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监管;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商品质量案件和食品案件查处工作。

  (六)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七)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违法合同案件,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调解合同纠纷;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活动。

  (八)依法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九)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监督和指导商标代理、商标评估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依法负责监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一)对所辖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市系统的人事工作;管理本市系统的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和基建等工作;负责本市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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