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将试点推行出租汽车改革

发布时间:2015-10-21 10:21:09 阅读:0 栏目:公路资讯

10月16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就《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征求各方建议。来自行业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专车”平台企业、媒体等单位的相关人员以及出租汽车驾驶员、专家学者,共20余名代表提出意见建议。

取消经营权使用费要有缓冲期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出租汽车改革势在必行,并纷纷对改革具体要求提出建议。

经营权期限不明、有偿使用、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是制约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因素。

《指导意见》明确,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对此,益阳出租汽车企业代表建议,对已缴纳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和历史遗留问题,需细化对待方式,进一步探讨具体措施。

关于取消经营权使用费问题,相关企业和市级交通运输局代表表示,因为以前缴纳了特许经营费的车辆使用年限不同,并且各个城市的实际情况不同,完全取消特许经营费问题,最好有一个缓冲期。

各方热议“专车”监管

神州专车长沙分公司代表表示,《管理办法》对行业发展有着积极意义,但规定中有些条款要求偏紧,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的使用性质需登记为出租客运,报废年限为8年等。

一些与会代表对“专车”管理问题持不同观点。长沙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李师傅说:“‘专车’动不动就促销,打乱了市场秩序。今后如果‘专车’出现巡游揽客行为,监管部门应拿出可行的监管办法。”

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王佳表示,网约车必须取得道路运输证,如果完全放开市场,那么乘坐“专车”的人越多,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的人越少,道路也就越拥堵。“专车”是公共交通的补充,主要面向个性化出行需求的市民,应执行政府指导价,设置下限,不设上限,由市场调节。

据悉,《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后,湖南将在长沙试点推行改革。目前,长沙市交通运输部门正在酝酿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