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最严出租新规

发布时间:2014-11-21 11:40:12 阅读:0 栏目:租车资讯

近日武汉市客管处颁布了武汉最严出租新规,武汉最严出租新规中提及到,2015年将确定为出租汽车“运营秩序整改年”。违规经营企业将被取消经营资格、核减出租车数量;因劣质服务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驾驶员将被吊销从业资格,列入行业黑名单。明年元月1日起,运营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正式启动。很多朋友都不了解武汉最严出租新规的详细内容,现在就和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武汉最严出租新规

2015年将是武汉出租汽车运营秩序整改年,元月1日起执行史上最严新规,如出租车驾驶员有拒载乘客、强行拉客、载客故意绕道、无故不使用计价器、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服务等行为,一年内发生两次,或发生一次但造成恶劣影响的,均会被吊销从业资格证,并拉入“黑名单”。

武汉最严出租新规

此外,从事非法出租汽车营运、醉酒驾车等也将被吊销或注销从业资格证。对于出租车企业,一旦所属驾驶员有20%以上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不合格、企业未按规定处理乘客投诉,受到行业管理部门3次以上行政处罚等,一年内只要有一项,都将依照有关规定,核减其客运出租汽车总量的10%;若企业伪造、变造、套用出租汽车号牌、营运证件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等,涉及的出租车则直接取消经营资格。

与此同时,对传承文明新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文明服务、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行为的司机,给予表彰奖励;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企业,将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加分。

武汉最严出租新规具体处罚措施

1.出租汽车驾驶员1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达到2次,或者发生1次但造成恶劣影响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拒载乘客的;

■载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强行拉客的;

■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的;

■无故不使用计价器的;

■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服务的。

2.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吊销或注销其从业资格证: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且负主要及以上责任的;

■驾驶未取得营运资格车辆,从事非法出租汽车营运的;

■利用出租汽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

■吸食毒品或醉酒驾车营运受到公安部门处理的;

■在全市开展的重大活动中,因违法违规营运被通报的。

3.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累计被扣完20分的,收回并注销其服务监督卡。

以上就是武汉最严出租新规的相关内容,各位武汉的出租车司机要注意咯,为了自己的生活请不要违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