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2-09-28 23:20:40 阅读:0 栏目:百科/常识

济南市旅游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的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市委、市政府《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设立济南市旅游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13楼

主要职责

(1)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制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法规和规章草案;监督检查旅游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2)制定国内旅游、出入境旅游市场发展战略,组织实施,组织城市旅游形象的宣传推广活动。

(3)组织城市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及相关保护,指导城市重点旅游区、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规划开发,指导休闲度假,指导城市旅游产业化发展,培育市场实体,监控城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协调指导城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4)承担规范城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城市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标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城市旅游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城市旅游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5)促进全市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贯彻落实国家出国旅游和国家旅游政策,指导全市推广港澳台旅游市场;负责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计,以及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初步审计。

(6)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计划,指导全市旅游培训;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七)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济南市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