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起银川市农用车限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6-06-27 11:25:41 阅读:0 栏目:公路资讯

6月26日,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发布消息,自7月1日起,我市正式对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进行部分道路限行。2016年7月起银川市农用车限行规定备受人们关注,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2016年7月起银川市农用车限行规定详情。

2016年7月起银川市农用车限行规定

从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获悉,为维护银川市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空气质量,根据市区道路通行状况,交管部门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限制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部分市区道路。

据了解,因生产生活需要,需在限制通行区域内禁止通行区域外通行的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必须向辖区交警大队申请办理通行证后方可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禁止通行区域内全天候禁止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持有《农副产品绿色通行证》的车辆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2016年7月起银川市农用车限行规定

2016年7月银川农用车限行区域

东至友爱街、西至文昌街、南至六盘山路及其向西延长线、北至贺兰山路以内道路(含上述道路)全天候禁止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

文昌南街(经天路至北京路)允许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由南向北和在北京西路(文昌街至110国道)由东向西通行,禁止上述车辆反方向通行。

2016年7月银川农用车禁行区域

东至丽景街、西至通达街、南至宝湖路及其向西延长线、北至贺兰山路以内道路(含上述道路)全天候禁止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

因生产生活需要,需在限制通行区域内禁止通行区域外通行的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必须向辖区交警大队申请办理通行证后方可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禁止通行区域内全天候禁止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持有《农副产品绿色通行证》的车辆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以上是2016年7月起银川市农用车限行规定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记住了,农用车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