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建成区公交车将全换新能源车

发布时间:2018-11-09 15:54:06 阅读:0 栏目:公交资讯

今年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怎么打?7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出台具体措施以保证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至4%,其中,济南市同比下降2%,淄博市同比下降2.5%、济宁市同比下降2.5%、德州市同比下降1.5%、聊城市同比下降3%、滨州市同比下降2%、菏泽市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持续下降,其中,济南和滨州持续改善,其余5市同比减少1天。

7个传输通道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2018年12月底前,各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

2018年,全省钢铁产能压减退出355万吨,其中,淄博70万吨,临沂285万吨。7个传输通道城市完成国家下达燃煤小火电机组淘汰任务,其中,淄博淘汰9台26.7万千瓦、济宁淘汰2台15万千瓦、聊城淘汰1台4万千瓦。

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化有组织排放控制,烧结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生产工序分别不高于10、50、150毫克/立方米。实施大宗物料和产品主要通过铁路、水路、管道、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汽车等清洁方式运输。

7个传输通道城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按照“一区一热源”原则,推进淘汰园区内分散燃煤锅炉。2018年12月底前,各市完成陶瓷、有色金属(再生金属)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将错峰生产方案载入排污许可证。

年底前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清洁取暖方面,7个传输通道城市按照2020年采暖季前,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务要求,制定三年实施方案,确定年度治理任务。根据各市散煤治理任务需求,合理分配下达天然气气量,优先向7个传输通道城市倾斜。

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居民“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对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方式,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

按照国家要求,7个传输通道城市至少完成散煤替代45万户,其中,济南完成3.3万户、淄博完成10.2万户、济宁完成8.73万户、德州完成5万户、聊城完成9.6万户、滨州完成1.2万户、菏泽完成7万户,其他城市按照我省要求完成目标任务。7个传输通道城市要建立散煤治理确村确户清单。

7个传输通道城市建立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清单,2018年12月底前,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济南建成区公交全部更换新能源车

按照国家要求,济南等7个传输通道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车辆等,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济南市制定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7个传输通道城市加快淘汰国三排放标准的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

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2018年12月底前,省生态环境厅对新生产、销售的车(机)型系族全面开展抽检。新注册登记柴油车排放检验,要通过国家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逐车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情况,查验污染控制装置,开展上线排放检测。

明年起修补车漆全用低挥发性涂料

深入推进重点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专项整治。2018年12月底前,各市完成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整治及提标改造。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纳入各地冬季错峰生产方案。重点推进石化、制药、农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完成治理任务364家,其中济南8家、济宁76家、德州237家、聊城32家、菏泽11家。

禁止新改扩建涉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自2019年1月1日起,汽车原厂涂料、木器涂料、工程机械涂料、工业防腐涂料即用状态下的VOCs含量限值分别不高于580、600、550、550克/升。自2019年1月1日起,汽车修补漆全部使用即用状态下VOCs含量不高于540克/升的涂料,其中,底色漆和面漆不高于420克/升。

7个传输通道城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储油库和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

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一刀切”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各市要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编制。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不低于全社会排放总量的10%、20%和30%,VOCs减排比例不低于10%、15%和20%。

优先对城市建成区内的高污染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企业等采取停产、限产措施。企业应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各市重点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采暖期错峰生产。

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全面错峰生产。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可不予限产。

7个传输通道城市要针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港口码头,制定错峰运输方案,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

扬尘管理不到位严重的列入“黑名单”

严格降尘考核,各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渣土车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一经查处按上限处罚,严重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各市要严格落实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的监控要求,未达到的予以停产整治。

建设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12月底前,7个传输通道城市完成10套左右固定垂直式、2套左右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7个传输通道城市要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按时更新完成PM2.5源解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