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骑车摔伤有补偿吗 下班途中骑车摔伤会有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1-07-30 12:03:35 阅读:0 栏目:天气资讯

导语:现在有许多上班族下班后都会骑车回家。但是总会有意外,如果有小伙伴在下班路上骑车,但是不小心摔伤了,这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这些朋友就想知道下:下班骑车摔伤有补偿吗?下班途中骑车摔伤会有赔偿吗?今天小编就和大家来聊一聊这方面有关的内容。

下班骑车摔伤有补偿吗

下班骑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自己滑倒的,不符合规定。具体是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鉴定的结果为准。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 营养费、护理费、日后恢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死亡人员的家属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办理丧葬事宜所 产生的误工费和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骑车图片

上下班途中工伤新规定

1、职工上下班途中,如果受到的伤害是发生在合理时间并且在合理路线的情况下,则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合理时间”是指具有正当性理由的时间,如加班、堵车、等错过交通高峰后再回家;“合理路线”是指具有合理目的为上下班日常的路线,如下班顺路买菜、前往父母或子女居住地等;

2、职工如果因工外出从事与工作、指派学习、开会等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期间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单位派遣外出途中,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的人活动,则不应认定为工伤,比如派遣外出后去旅游、与朋友聚餐等则不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骑车

工伤新规定工资发放多少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难以安排工作的,才发放此伤残津贴)

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