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作食用。语出《礼记·王制》:“三为充君之庖。” 唐 刘禹锡 《代京兆韦尹进野猪状》:“既堪充庖,輒敢上献。” 宋 邵博 《闻见后录》卷十五:“ 曹植 《七啟》言食味芳莲之巢龟, 张协 《七命》言食味丹穴之雏鷄,极盛饌,而二物似不宜充庖也。”
手机版 关于火车搜 源码下载 友情链接 隐私原则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如有意见、反馈、侵权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 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给与处理!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6 huoches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