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犯罪。《宋书·孝武帝纪》:“在朕受命之前,凡以罪徙放,悉听还本。犯衅之门,尚有存者,子弟可随才署吏。”
手机版 关于火车搜 源码下载 友情链接 隐私原则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如有意见、反馈、侵权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 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给与处理!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6 huoches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