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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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政府网简介

  和平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东江上游、粤赣边境的九连山区,是京九铁路、粤赣高速公路南下入粤第一县。明正德十三年(1518年)置县,县城设于阳明镇,属惠州府。先后属东江行政专区、粤北行政专区、惠阳地区专区、韶关地区专区和惠阳地区专区。1988年1月,新设河源市后,为河源市辖县。总面积2310平方公里,2009年末辖17个镇216个行政村和23个居委会,户籍总人口50.99万人。和平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部崇山峻岭,中部和东南部是丘陵地带,其中间有峡谷平原。境内森林面积13.33万公顷,毛竹面积近2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290多万立方米,是广东省林业重点县之一。植物种类900多种,有桫椤等珍稀植物及一些珍贵中草药材,是国家级山乌柏采种基地。发现矿产30多种,储量较丰富的有稀土、高岭土、石灰石、黑曜岩等。温泉资源丰富,有“温泉之乡”之称。可开发的水电资源7.5万千瓦,己装机2.5万千瓦。主要特产有“万家香”优质米、中华猕猴桃、香菇、木耳、茶叶、柰李、椪柑等。是华南优质稻生产基地和全国最南端的猕猴桃生产基地。

  行政区划编辑2011年末,和平县辖阳明镇、彭寨镇、东水镇、林寨镇、热水镇、大坝镇、上陵镇、下车镇、长塘镇、贝墩镇、古寨镇、礼士镇、公白镇、合水镇、青州镇、浰源镇、优胜镇等17个镇,25个居民委员会,216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60个居民小组、3804个村民小组。

  人口编辑据考古发现,新石器时代晚期和平境内已有人居住。建县之初,人口多少,无从考查。旧志所载,嘉靖年间,全县只有3000多个丁口,至民国31年(1942)增至16万多人。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安居乐业,随着生产的发展,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人口急剧增加。至1995年一共45年时间,人口增加了近2倍。农村人均占有耕地从1.566亩减至0.56亩。1963年全县开始逐步推行计划生育,1973年以后,人口增长幅度已开始下降,据统计,仅1980~1995年间,全县就少出生6万人。但由于人口基数增大,计划生育任务仍很艰巨。2011年末全县总人口53.94万人,其中县城人口12万。

  和平总面积2310平方公里,略呈“桑叶形”,东西横距53.5公里,南北纵距61公里。县境地形复杂起伏较大,大致西北高东南低。西北部崇山峻岭,中部和东南部是丘陵地,其中间有峡谷平原,各占全县总面积的比例是47.8:45.8:6.4。西北部最高峰风吹蝴蝶嶂(浰源镇境内)海拔1272米,东南最低点浰江河峡谷平原海拔75米。境内和平水、鱼潭水汇入浰水,浰水于东水镇汇入东江。

  气候

  和平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特点是气候温和、雨量丰富、光照充足、霜期较短、生长季长、季风明显。历年平均气温19.7℃,1月平均气温10.0℃,极端最低气温-3.6℃(1974年1月1日);7月平均气温27.5℃,极端最高气温38.6℃(1989年8月15日)。最低月均气温10.0℃,最高月均气温27.5℃。平均气温年较差22.3℃,最大日较差20.6℃。生长期年平均323天,无霜期年平均308天,最长达338天,最短为301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666.3小时,年总辐射102千卡/平方厘米。0℃以上持续期360天。年平均降雨量1717.1毫米,年平均降雨日数为170天,最多达192天。极端年最大降雨量2580.6毫米(1975年),极端年最少降雨量1066.8毫米(1999年)。降雨主要集中在2-9月,5月最多。

  水文

  和平县境内河道属珠江大流域,县内流域面积2284平方千米。主要河道有一级河浰江1条,总长128.26千米;二级河鱼潭江、和平水、定南水3条,共长111千米;三级河2条,总长53千米。境内最大的河流为浰江河,从西至东流经境内浰源、热水、合水、阳明、公白、彭寨、林寨、东水等镇,长128.26千米,流域面积1677平方千米,年均流量41.96立方米/秒,主要支流有:和平水、鱼潭江水、油竹坝水、彭寨水、长塘水、定南水等。

  资源编辑和平自然资源较丰富,主要有土地、森林、水力、矿产(含地热)等四大类。有土地资源346.58万亩,可耕地22.57万亩;有林地253.5万亩,植物品种达900余种,森林覆盖率达71.8%;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10.7万千瓦,可开发的有6.3万千瓦;矿产资源有石灰石、膨润土、高岭土、稀土、铁、铀等30多种,量多且质优,热量较高的地热主要有12处。和平县境内已探明矿产有九类三十多种。1.铁矿。2.铜、铅锌、镍、钴、金、银、钨等有色金属矿产。3.离子吸附型稀土矿。4.铀矿。5.萤石矿,白云岩。6.黄铁矿、磷矿、钾长石等化工原料矿产。7.煤矿。8.石灰石、花岗岩、硬砂岩等建筑材料。9.矿产水晶、陶瓷土、沸石岩、膨润土、(黑曜岩)等其它非金属矿产资源。其中,离子吸附型稀土矿储量约为10万吨,局部地方的个别稀土样品,最高品位可达0.6%,一般品位在0.06%—0.2%之间;陶瓷土矿床共有23处,地质储量约460万吨,远景储量>1000万吨;萤石矿地质储量约30万吨,caF2含量30%—98%;石灰岩地质总储量约5000万吨,已颁发采矿许可证4个;白云岩储量1000万吨;探得膨润土储量383万吨,沸石岩储量88万吨,黑曜质熔结凝灰岩储量4431万吨;已知的地下热水共有6处,其中开发较好的有九连南湖热水(热龙温泉)和大坝汤湖热水(天上人间温泉),公白汤子村热水(颐和温泉)已颁发采矿许可证,正在筹建。林地面积达27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765.2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3.4%,毛竹面积23万亩;植物种类达1400多种,其中存留有“植物活化石”之称的珍稀植物桫椤,是广东省的林业重点县之一;野生动物140多种。

  经济编辑和平县物产丰富,盛产“万家香”优质米、中华猕猴桃、香菇、反季节蔬菜及茶叶、柿子等,是华南优质稻生产基地和中国最南端猕猴生产基地,生产及经销已达到相当规模。工业产品有“聪明人”牌猕猴桃果汁、果奶饮品、和平贝墩米酒、“和平牌”铝活塞、“益尔”药剂系列产品、锆系列产品、"双燕牌"系列饮品及竹木制品等。产品旺销县内外,部分产品销往国外。县委县政府2002年冬作出决定,加大中草药材、农副产品的开发力度,拟多渠道引资兴办中草药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2014年和平县地区生产总值77.6亿元,增长12.9%;三大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9.3∶45.1∶35.6调整优化为18.0∶48.3∶33.7。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分别为144.6亿元和42.1亿元,分别增长22.3%和24.9%。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1亿元,增长24.2%;税收总收入5.7亿元,增长12.0%。固定资产投资47.1亿元,增长86.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210万美元,增长10.5%;外贸进出口总额2690万美元,增长17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亿元,增长15.1%。

  农业

  和平县农业耕地面积28.1万亩,人均0.54亩(按总人口计算),林地面积270万亩。农业总产值从1949年的0.2143亿元,增加到1978年的0.5617亿元,2011年达到18.23亿元,比上年增加22.5%。粮食作物以稻谷、玉米、大豆、番薯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131921吨,人均252.7千克,其中水稻110983吨,玉米9443吨。主要经济作物有甘蔗、花生、木薯、药材等。2011年,花生油料作物种植面积31304万亩,产量4879吨,其中花生4879吨,蔬菜种植面积62194万亩,产量96801吨,主要品种有叶菜、豆角、瓜类。畜牧业以猪、牛、羊、三鸟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39.54万头,年末存栏17.32万头;羊饲养量0.75万只,年末存栏0.62万只,牛饲养量1.25万头,年末存栏1.1万头,家禽饲养量664.94万羽,上市家禽511.72万羽。2011年生产肉类28323吨,其中猪肉22160吨,牛肉165吨,羊肉28吨,禽肉6020吨,畜牧业总产值4.9亿元。鱼塘养殖面积315公顷,产量3063吨,淡渔业总产值0.238亿元。截至2011年末,累计造林3.32万亩,其中防护林1.3万亩,森林覆盖率73.4%,活立木蓄积量765.23万立方米。拥有大型农业机械2.1233万台(辆);名优特农产品有万家香优质稻、猕猴桃、香茹、木耳等,绿色环保农产品有机茶叶、高山茶油、腐竹;农民人均纯收入6114元。

  工业

  明代,本县已有砖瓦、铸铁、竹木石器、陶瓷等工业行业。清代,烧石灰、织布与弹棉被、织棕笼、做爆竹、酿酒等加工业,并稍具规模。民国时期,造纸、制纸伞、松香、造船、印刷、碾米等行业兴起,和平东庄纸、松香等产品还远销惠州、广州等大中城市,以至港澳地区和东南亚诸国。新中国成立后,始办国有工业企业,个体与私营工业企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转变成国有或集体工业企业,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均得到很大发展。和平县工业总产值从1949年的1万元,增加到1978年的2497万元。2011年达到71.34亿元,同比增加26.6%,工业增加值17.42亿元,同比27.3%;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3.9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4.0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8%、33.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6家,职工4240人。其中大中型工业企业1家,实现工业增加值1196万元,比上年增加13.8%。销售收入达到亿元以上的企业17家。2007年4月,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被省政府认定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成为我县工业发展的主战场,初步形成了以钟表、电子和通讯设备制造业为主,制药、箱包、化工为辅的工业体系,重点规划了钟表制造、电子等产业集群。

  商业外贸

  明正德十三年(1518)和平建县后,县城(阳明镇)至善街(今解放路城西路段)一带已有居民开铺设档,摆卖土产及小杂货。随后,县属各集圩逐步建立,商业日渐发展。清代中叶,在县城东坝河畔设置官办盐务“和(平)龙(南)总埠”、东水圩设“东水分埠”,四乡百姓纷纷至此置店设铺。商品种类逐渐增多,本县的纸伞、桐油、棕绳、棕笼、草席和竹木制品等自给有余,运销县外。清末,兴宁产的土布和日用小百货等货物不断流入县内市场。民国时期,赣南一带的商品多由和平集散。如油、盐、糖、煤油,赣南几县均由和平运进;他们的土特产——土纸、粮、豆等运到和平销售。本县商人为了竞争多盈利,还将盐、糖、煤油、火柴等运至龙南行栈展销,这几种商品的营业销售量超过本县市场销售量数倍。本县土特产丰富,品种繁多,大宗商品,如土纸、香菇、木耳、蝉花、蝉壳、茶油、柿饼、茶叶、蜂蜜、松脂、竹木器等,抗战时期均由商人收购,运往老隆、河源、惠州、石龙等地销售,也有运销广州、香港。民国27年(1938)10月广州沦陷后,各种商品一度奇缺,而大部分商品,如火柴、煤油、白蜡等靠香港进口,经平山、淡水,由民夫挑至惠州,再转运到本县合水。其他主要商品来自惠州等地,京果多数来自北方,通过商贩,几度转卖到和平。布匹、百货多来自兴梅,还有一些绸缎及日用百货,通过难民、商贩逐步从广州转卖到和平。有些商贩收购蝉花、香菇、木耳等运往外地,以货易货,组织回货源供应本县市场。至民国38年,以东江上游的阳明镇、东水、彭寨、下车4个圩镇为中心,全县形成小圩镇20个,集市28处,私商、摊档2000多间(户),从业人员3000多人。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第一、二产业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以国营和供销合作商业为主体的商业体系。1952年全县集市贸易成交额达433万元。1953年商业逐步归口经营,主要商品纳入国家计划,实行统购统销和计划分配。国营贸易公司和供销合作社组织城乡物资交流,开始销售化肥、农药和“五一”步犁、打禾机、喷雾器等。1956年,对资本主义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占据优势。工业品、农副产品较为丰富,商业部门召开物资交流会,积极组织推销;对库存的棉布上门推销和赊销,甚至分配任务给机关干部购买。1958年,“大跃进”时期,开展“大购大销”,改变经营管理体制,导致生产减退,商品供求失衡,食品、副食品和日用工业品严重不足,粮食、肉食昂贵,部分生产必需品限量分配供应。国营商店和供销社开设高价专柜,组织自行车、手表、糖果、肉食等高价出售,以调节市场消费。1961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调整商业管理体制,开放农贸市场。允许农民经营自留地、开荒地和经营副业,社员完成统购派购任务后的产品可以拿到农贸市场销售,产品上市量逐渐增多,供求矛盾有所缓和。1963~1964年,大多数商品敞开供应。据1965年统计,全县商品零售额达1682万元,比1952年增长288%。“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商业机构变更频繁,人员减缩,经营管理陷于混乱,取缔个体商贩,致使商业结构单一,给全县商业工作造成严重损失。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建立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系,扩大商业企业经营自主权,实行经济责任制,允许和鼓励个体商业发展,逐步建立起一个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统一开放、运行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业体系。供求关系也发生较大变化,家用电器、高级家具、床上用品、建筑材料、液化石油气、炉具、名酒、过滤嘴香烟等成为热销商品。至80年代,各种商品敞开销售,自由选购,成交额逐年增加。1985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6850万元,比1978年的3192万元增长了4.6%;1995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9604亿元,比1985年增长186.2%。2011年底拥有在册个体工商户6984户,从业人员7956人;在册私营企业630家,从业人员5700人。2011年进出口总额612万美元,比上年增加427.6﹪,其中进口109万美元,比上年增加100﹪,主要产业有机电电子配件等2个产品;出口503万美元,比上年增加123.5﹪,主要产品有塑胶制品、工艺品、小机电产品等3类5个产品,销往3个国家和地区。按贸易方式划分,一般贸易出口503万美元。

  财政金融

  和平县2011年财政总收入15.1725亿元,比上年增加40.7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021亿元,比上年增加53.9%,是1953年的922.83倍,比1978年增长45.56倍;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3516万元,增值税2512万元,企业所得税805万元,个人所得税309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59%、83%、28%;人均财政收入374.40元,比上年增加48.28%,是1953年的342.32倍,比1978年增长28.90培。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等5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开设了支行或设立了办事处。各类存款余额478534万元,比上年增加18.18%,是1953年的9202.58倍,是1978年的568.33倍;人均储蓄8865.02元,是1953年的3413.69倍,比1978年增长364.97倍;各项贷款余额219959万元,比上年增加15.6%,是1953年的3605.88倍,是1978年的101.36倍。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8110万元,比上年增加27.98%。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312万元,比上年增加24.4%;人身险保费收入5798万元,比上年增加29.9%。